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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繁新副区长在就业工作大会上的讲话
区政府办…      2006-4-7  【字体:


 

以人为本  统筹兼顾

加快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步伐

——曾繁新副区长在顺义区2006年就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06年4月4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我区劳动保障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十五”时期劳动保障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我区劳动保障工作改革力度最大、进展最快的五年。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共同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就业再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建立健全了就业服务体系,形成了以区职业介绍中心为龙头,镇(街道办)职业介绍所、村级就业服务站为基础,非公职介机构和劳务派遣企业为补充的就业服务体系,真正实现了三级管理、四级服务;完善了政策扶持体系,形成了针对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新生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等不同群体的政策支持体系,促进了城乡劳动力在二三产业就业;强化了就业责任,政府主导的社会责任考核体系基本形成;完善了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形成了以各镇(街道办)负责非等级培训,技能培训学校负责等级培训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框架。随着“三个体系一个机制”的不断完善,“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初步形成,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引导、规范市场、扶助弱势群体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

“十五”期间,全区就业规模逐步扩大,城镇就业人员总量达到21万人,比“九五”期末增加 7.2万人,达到历史最高点,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2.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2.3%以内;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比重分别为15.7:35.2:45.1,二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大幅增加,已经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职业技能培训7.2万人次,技能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城镇社会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全区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九五”期末分别增加4.7万人、4.02万人、6.5万人和7.2万人。

(三)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不断推进,劳动关系调整体制和机制逐步完善,政府依法调整企业和劳动者自主协调劳动关系的格局初步形成,全区劳动关系保持基本稳定。“十五”期间,劳动合同续订率年均达到88.6%。

二、2005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完成情况

2005年,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劳动保障局的帮助指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步伐,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积极协调劳动关系,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特别是紧紧抓住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契机,集中力量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得到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前不久在我区成功召开了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现场会,我区的经验在全市范围推广。2005年,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全市考核评比中总分名列第一名。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2005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万人,完成预定指标的170%;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8万人,完成预定指标的160%,“4050”人员再就业19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27%,控制在预定指标之内,全区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取得新进展。全面开展了针对农村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新生劳动力等不同群体的技能提升型培训、转移就业型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培训各类人员2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1.8万人,城镇失业人员0.2万人;“三年十万”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全面完成;为9246人进行了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率85%,同比增长40%。

(三)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取得新突破。认真落实扩面征缴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稽核、监察等部门的整体联动机制。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征缴机制改革,在完善养老、失业、工伤三险合一的基础上,顺利实现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险合一。以来京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非公企业为重点,不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全年共收缴社会保险基金8.9亿元,同比增长58%。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均达到95%以上,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至2005年底,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平均参保人数10.5万人,增幅达到36%。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万人。

(四)劳动关系基本稳定。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力度,强化面向企业的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监督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排查劳动用工隐患,规范企业用工行为。2005年,共受理各类劳动举报、投诉案件542件,查处率100%,结案率97%;区劳动保障局与建委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维护来京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共为1.3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200万元,全区41家用人单位建立了农民工工资预留账户,惠及民工4987人,预留资金294万元;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调控机制和整体联动机制,2005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20件,结案率98%。

(五)一批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积极推行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药费就近报销,方便了企业退休人员。目前,8300名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药费实现了就近报销。以建筑行业为突破口,大力推进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目前,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9万人和3.5万人,维护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将有劳动能力的农转居人员、城镇低保人员和残疾失业人员纳入失业登记和就业服务范围,促进了该群体实现就业。妥善解决了知青参加社会保险的历史遗留问题,为199名知青办理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同志们,“十五”时期劳动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就,是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正确决策的结果,是市劳动保障局帮助指导的结果,是全区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密切合作的结果,也是广大劳动保障干部职工艰苦奋战、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体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慰问!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劳动保障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如:在全区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形势下,农民的就业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非农就业岗位还不能满足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要,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就业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就业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就业环境亟待改善。机场扩建造成失业人员急剧增加,外来务工人员进一步增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劳动力就业不平衡,区域间就业的差异性日趋明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相对薄弱,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与我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社会保险领域还存在着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深层次问题需要解决,特别是小城镇转居、高级职称家属转居后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明确的解决途径,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小城镇转居人员数量的迅速增加,这一矛盾将更加尖锐。劳动关系日趋复杂,企业违法用工,故意压低一线职工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突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三、明确任务,扎实工作,开创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新局面

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快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以提升劳动者素质为基础,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为手段,以健全劳动力市场为依托,促进劳动者比较充分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建立健全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提高社会整体保障水平;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构建和谐新顺义。

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预期指标是“85251”即:城镇新增就业8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各项社会保险扩面1万人,基金收缴率达到95%以上。

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是“1131”即:围绕一个中心,强化一项工作,推进三项改革,突出一个重点。就是以抓好城镇就业为中心,全力促进城乡劳动力在二三产业就业。全力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城乡劳动者素质。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制定非整建制拆迁劳动力安置补偿方案和小城镇转居人员补缴社会保险办法,推行企业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突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一工作重点。

(一)继续着力抓好城镇就业工作。

1.完善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加大就业帮扶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调整、完善和充实我区现有促进就业政策,按照我区即将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重点对“4050”城镇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城镇低保及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进行就业援助,促其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对享受农村低保、零就业家庭劳动力、计生家庭劳动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因绿化占地等失地的农村劳动力进行政策倾斜,促其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对按照《顺义区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等级实施办法》(顺政办发〔2004〕38号)要求评定为A级的用人单位和通过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有组织向区外输出的劳动力进行奖励;制定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办法,规范劳务派遣企业用工行为;研究企业税收、利润和工人工资三者之间的关系,研究工资指导标准;加强对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帮扶,制定倾斜政策,提高企业吸纳奖励标准和就业培训补助标准,引导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劳动力实现跨地区就业,缓解地区间就业失衡问题。同时要广泛宣传,加强培训,确保政策落实。

2.加强职业指导队伍建设,加大职业指导力度,提高职业指导水平。计划用3年的时间使全区各个职介机构均具备一名职业指导师或助理职业指导师,区级职介机构的职业指导员持证率要达到50%。根据实际指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职业指导队伍,以适应我区就业形势的需要。职业指导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对劳动力市场中的弱势群体进行重点指导,使其认清自身在市场中的地位,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二是开展对企业的用工指导,增强驻区企业安置本区劳动力的责任意识;三是对在岗职工进行指导,增强其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和维权意识。

3.规范企业用工,改善就业环境。一是依据《劳动法》、《劳动监察条例》、《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研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企业用工管理办法,从招聘备案、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方面对辖区内企业用工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城乡劳动力就业质量;二是继续推行《企业遵守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顺政办发〔2004〕38号)。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将参评企业的规模扩大到200家,进一步完善考评体系,提高考评质量,增强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影响力;三是对为本区劳动力就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进行宣传表彰和奖励,营造全区企业吸纳本区劳动力就业的良好氛围。

4.完善劳动力市场建设,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一是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继续发挥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围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围绕奥运相关配套设施、公共服务体系设施以及推进完善社区功能和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实现促进就业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以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公共服务、社区事务协管等领域为重点,大力开发适合就业特困群体的社区矫正、文体教育、物业管理等社区就业岗位。二是大力实施就业“三同时”制度,拓宽就业渠道。各镇(街道办)、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区或本系统落实就业“三同时”制度的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区劳动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委、顺义国土资源分局要研究制定就业“三同时”制度的实施方案,并认真加以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情况;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协调对外窗口单位业务之间的关系,确保经济项目审批与就业岗位开发紧密衔接;区国资委、区工业局、区商务局、区建委、区市政管委等单位要协同配合就业“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各镇(街道办)、委、办、局、公司要把招商引资和闲置资产利用与安置城乡劳动力就业统筹考虑,根据招商项目和闲置资产利用情况确定安置城乡劳动力比例。三是加强劳动力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大劳动力资源和岗位信息资源储备。将具有初、中级职业技能资格的新生劳动力全部纳入我区劳动力市场。同时,以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为基础,加强与现有企业的用工联系,建立供需伙伴关系;建立健全劳动力的流通机制,大力开展企业间岗位调剂,促进初级技能劳动者就业,促进中高级技能人才高质量就业,逐步实现阶梯式就业格局。四是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与服务。按照“适应需求、控制总量、提升素质、有序流动、促进发展”的原则,以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劳动合同为主要内容,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的宏观调控机制,统筹本地与外地劳动力就业。

5.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考核,加大对就业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政府主导全社会共促就业的良好氛围。一是调整考核内容。对各镇(街道办)的考核要打破单纯以指标完成情况来衡量就业工作的考核模式,按照农村劳动力的年龄结构,制定不同的转移就业比例,根据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质量,实行不同的推荐奖励标准;对委、办、局、公司的就业工作考核要变指标考核为责任考核,有针对性的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二是加强对吸纳本区劳动力就业和规范用工的典型企业的宣传,做到发现一个,总结一个,宣传一个,努力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二)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加快培养适合我区经济发展趋势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劳动者。

1.实施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坚持技能培训与职业指导相结合,强化择业观念的转变;坚持技能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实施就业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就业率;坚持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突出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提高培训的实效性。不断提高城镇失业人员、在职职工、农村劳动力、新生劳动力、农转居人员的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全年培训城镇失业人员1900人次,培训农村劳动力、新生劳动力及农转居人员1万人次。

2.调整落实各项培训政策,对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培训给予重点补贴,鼓励区域内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

3.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加强社会保险制度建设。

1.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加快农村养老保险改革步伐,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

2.研究制定非整建制拆迁劳动力安置补偿方案。深入贯彻《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政府令第148号),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非整建制拆迁劳动力的安置补偿办法,妥善解决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同时,研究制定小城镇转居人员补缴社会保险办法。

3.推行企业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通过调整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给付办法,建立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使退休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险与企业脱钩,减轻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负担,尤其是解决停产半停产和没有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职工的医疗费困难。

(四)以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切实加大劳动关系调整力度。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最重要的基础之一,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调控劳动关系的关键。2006年,要继续坚持“签合同、上保险、保工资”的原则,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加大依法维权力度。

1.大力推进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推行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对全区各类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开展专项调查,摸清底数;以建筑业、住宿餐饮业、娱乐服务业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要从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大力推进扩面工作。以建筑业、住宿餐饮业、娱乐服务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内外协调联动和奖励机制,加强监督、稽查,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3. 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大力推动建立农民工工资预留账户工作,逐步建立解决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控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加大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处力度。

4.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等问题作为三方协商的重要内容,指导企业依法调整劳动关系,改善劳动者就业环境。

同志们,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劳动保障工作意义重大。让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不断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顺义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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