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行为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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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办 2005-7-9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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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行为标准
1.工作目标 规范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行为,造就一支廉洁、勤政、精干、高效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队伍。 2.适用范围 区政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3.行为标准 3.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切言行有利于维护党的领导和声誉,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 3.2忠于职守。 3.2.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集体,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3.2.2牢固树立为领导、为基层、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观念。要站在区政府工作全局想问题、办事情,把每项具体工作都同提高服务质量联系在一起,勤奋敬业,扎实苦干,开拓创新。 3.2.3遵守党纪政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公务,注重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3确保政令畅通。 3.3.1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各项决议、决定,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3.2坚决贯彻执行区政府办公室作出的决定,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维护领导的权威。 3.3.3坚决服从组织作出的职务任免、工作调整的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交接手续。 3.4严肃纪律。 3.4.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认真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自由主义,光明磊落,作风正派,言行一致,维护集体的统一与团结。 3.4.2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做好担负的工作。 3.4.3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4.4在社会各种场合和对外交往中,自觉维护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形象。 3.5团结协作。讲大局,服从大局,增强配合意识,树立集体荣誉感,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3.6廉洁自律。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加强道德修养,自觉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继承和发扬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3.7保守秘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 3.8坚持学习。 3.8.1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工作需要和终身任务,自觉地坚持学习,加强学习,改善学习,做到学习、学习、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3.8.2全面、系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掌握其科学体系、主要观点和精神实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同时,要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市场经济知识以及历史、法律等其他知识。 3.8.3学以致用。要通过学习,形成科学的思维方式,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工作中,使之成为不断创新的力量源泉,促进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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